东北师范大学家庭教育研究院院长赵刚教授对家庭教育立法背景下如何促进教育优化、如何推动家校合作做了一场生动的报告。家庭教育是孩子成长上第一次接受教育,爸爸妈妈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家庭是孩子的摇篮,儿童时期不容忽视,许多良好品质、个性发展、行为习惯都是在这个时候养成。我们谈到教育话题,首先是学校教育,大部分人忽视了家庭教育。不要忽视家庭教育孩子第一任老师就是家长。
“冯某某与柳某某人身安全保护令及物权保护纠纷案”是遭受家庭暴力的老年人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案件。案例中,冯某某女儿柳某某以“保护”母亲财产为由实施家庭暴力,冯某某被迫搬出自有住房,财产也被抢走,故向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及物权保护。人民院依及时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训诫督促被申请人遵守人身安全保护令,加强与当地派出所、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部门的协作配合,确保人身安全保护令发挥实效;开展定期回访、跟踪记录,持续关注老年人的身心状况和人身安全,加大反家暴延伸服务力度,切实保护老年人人身、财产权益,取得了良好的律效果与社会效果。
六(4)班学生代表代开心同学倡议全体学生:与人为善、团结友爱、互相帮助,珍惜同学情、师生情,加强自我保护意识,树立良好的社会主义道德观,同学之间友好相处,打造和谐的人际关系。在发现校园暴力、欺凌事件时,要加强自我保护意识,学会用律保护自己。在受人欺侮,遇到危险或可能发生危险时,要主动、及时地和老师、家长取得联系,积极争取学校、社会和家庭的保护和帮助。
为落实高检院“一号检察建议”,推动《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的实施,关爱学生的健康成长,提高学生们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助力营造安全和谐的校园环境,近日,沈河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以“未爱守护,佑成长”为主题,到沈河区热闹路第二小学开展“防暴力、防性侵”治宣讲,该校全体师生共600余人参加。(查看原文)
Henry表示""平时就很喜欢孩子、青少年们一起打造多样的内容,很荣幸能够这样正式地参与到预防校园暴力的活动中来""、""为了大家愉快的校园生活,无论何时,只要能够有所帮助,我都会尽力做到最好。""
1、家暴后写下的悔过书;2、向妇联等机构投诉的证据,居委会等部门进行调解的证据;3、遭受家庭暴力后的报警记录及公安机关出具的伤检介绍信;4、到医院就诊的诊断证明书及鉴定书;5、留存被打后的照片、录影等资料;6、如果有目击证人的,还可以劝说证人出庭作证或提取证人证言。